| 云岩区委宣传部2026年普法责任清单 | ||||||||||
| 序号 | 普法内容 | 普法对象 | 责任科室(中心) | 普法目标 | 行动计划 | 主要领导及职务 | 分管领导 | 责任人 | 普法事限 | 备注 |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网研中心 | 提高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普法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 1.凝聚部门力量,聚焦网络诈骗、隐私保护、网络谣言3大高频议题,制作普法短视频,推动法治宣传入脑入心; 2.督促各部门利用自有新媒体平台推送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内容; 3.走访互联网企业时,向企业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4.指导官媒、网络媒体、各部门利用自有新媒体平台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 5.依托云岩区互联网行业发展协会,开会时向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等做好线下宣传。 |
谢梅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
夏林林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党支部书记) |
王彤云 | 2026年12月 |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提高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形成普法对象遵守法律法规,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播正能量的良好氛围。 | |||||||
| 3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提升法治思维与意识。 | |||||||
| 4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广大网民(含未成年人) | 提高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 | |||||||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普法对象全面了解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个人和组织的网络安全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 |||||||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普法对象明确数据安全的重要性、数据处理的规范要求及数据安全保护的责任,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 | |||||||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普法对象清楚个人信息的范围、个人信息处理的规则及自身的权利和救济途径,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 | |||||||
| 8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企业 | 普法对象熟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范围、安全保护的责任和措施,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 |||||||
| 9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网络大V、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从业人员、网络媒体从业人员 | 普法对象严格遵守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相关规定,规范新闻信息发布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新闻传播秩序。 | |||||||
| 10 |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各部门负责互联网政务应用建设运维人员、涉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相关企业 | 熟知规定内容,强化安全意识,规范互联网政务应用建设、运维及使用行为,提升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保障水平。 | |||||||
| 11 | 人工智能安全等领域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区委网信办全体干部职工、涉及人工智能的企业 | 了解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中的法律规范,增强安全意识,规范技术应用行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 |||||||
| 12 | 习近平法治思想 | 全区各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理论科 | 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推进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用法,加强全区宣传系统和本部门干部职工的学法培训。 |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示范引领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强化学习、抓好贯彻,切实提升学法用法能力。2025年10月,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 谢梅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
夏林林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党支部书记) |
陆洋 |
2026年12月 | |
| 13 |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 全体公民、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窗口行业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和村民 。 |
文明科 | 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单位职能作用, 会同区司法局、区法宣办做好五年普法规划的谋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普法宣传相结合,深入宣传《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发挥宣传部门职能作用,加强对新闻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的指导、监督。 |
1.持续发挥牵头引领作用,联合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镇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网络。不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确保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2.深化新闻传播:发布深度解读文章,制作短视频、图文宣推。 3.城镇村居渗透覆盖:在交通枢纽、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张贴、刊播公益广告,结合实际推进入户宣传。 4.实践转化提质:开展主题活动(含讲座、知识竞赛、现场咨询);文明办联动多部门定期巡查景区、交通路口等重点区域,持续开展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问题专项整治。 |
谢梅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
夏林林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党支部书记) |
王菁菁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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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贵州省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 | 全体公民、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窗口行业人员、社会公众人物、学校师生、社区居民和村民。 | 文明科 | 推动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积极作为、创新思路,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宣传。 | 统筹区直部门、街道(镇)、校园、文明单位集中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专题学习,引导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其作为全国首部省级文明行为地方性法规的重要意义,树立“既是维护者,更是执行者”的责任意识。同时依托基层载体开展学习活动,通过街道(镇)、区直部门专题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和居民代表集中学习,确保法规精神直达基层。开展“文明引导”、环境卫生大保洁、交通秩序大管控、动态问题大排查等行动。将法规宣传与移风易俗紧密结合,健全制度,修改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并公开设置,组织院坝会,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墙体开展宣传,倡导摒弃陋习。指导政务服务窗口等单位带头学习践行法规,提升文明服务水平。 | 谢梅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区委教育工委书记 |
夏林林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党支部书记) |
王菁菁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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