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腾安领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局依法对你下达《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云市监询通〔2026〕05-0427-5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请于2026年5月6日14时00分前到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头桥路分局接受询问调查,详见附件。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云市监询通〔2026〕05-0427-5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云市监询通〔2026〕05-0427-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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