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邮箱| 个人中心 | 无障碍浏览| 适老版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开展《云岩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2026年度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岩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字号:大中小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云岩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岩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府发〔2025〕7号)要求,精准兑现政策红利,助力辖区数字经济企业发展壮大,现就开展2026年度第二批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市场主体,符合本次申报条款条件的,均可申报。本次申报的政策条款:第二条“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园区运营机构)、第九条“支持企业扩大产业影响力”,申报类型为即申即享。申报主体提交完整合规材料后,按程序即时审核并兑现资金。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共性材料

1.《云岩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与云岩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作协议复印件(若签订合作协议);

4.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纳税申报记录等;

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信用中国”下载信用报告);

6.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并截图);

7.政策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附件2);

8.与政策申报相关的其他材料。

(二)个性材料

1.申请“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园区运营机构)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园区空间载体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等,需明确四至范围与物理空间);

(2)园区运营主体资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区级以上认定的数智特色园区运营主体认证、大数据产业运营1年以上经验证明等资料)、专职运营团队名单等;

(3)园区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运营方案等;

(4)园区运营管理制度、企业服务规范制度等;

(5)园区运营办公场地装修、配套设施投入等;

(6)入驻企业名录(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主营业务、联系方式等)、企业租赁合同(含使用面积)、营业收入及纳税情况等;

(7)园区所获荣誉资质、媒体报道等。

2.申请“支持企业扩大产业影响力”的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级展会活动通知(需体现主办方等信息);

(2)展位合同及展位费用支付发票;

(3)参展内容、现场照片(需体现企业名称及展位)。

三、申报方式

1.报送形式: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A4纸胶装),电子版(PDF格式)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2.报送地点:贵阳市云岩区未来方舟D12组团B栋815室(线下申报);

3.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17:00前(以材料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说明

申报条件、支持对象等要求详见《云岩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及其实施细则,本通知不再重复列明。

附件:

1.《云岩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申报书(2026年度)

2.《政策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贵阳市云岩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6年9月29日

(联系人:李青锋;联系方式:866793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无
下一篇: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