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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0014349/2026-359899
  • 信息分类:
  • 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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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解读】关于《云岩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文字解读】关于《云岩区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解读
来源:云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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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云岩区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工作,保障储备粮油数量真实、质量良好与储存安全,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稳定区域粮食市场,同时应对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粮食供应风险,结合云岩区实际粮食储备管理需求,制定本办法,为区域粮食安全筑牢制度保障。

二、制定依据

本办法主要依据《贵州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贵阳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省级、市级相关规定,在上级政策框架下,结合云岩区区级储备粮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确保政策的合规性、衔接性和实操性。

三、主要内容

管理主体与职责:明确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核心管理部门,负责储备粮数量、质量、储存安全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财政补贴拨付与经费监督;农发行相关支行提供信贷资金并实施监管;承储企业作为具体管理主体,对储备粮实际管理负责,各主体权责清晰、协同配合。

储备规模与质量:按市级下达规模完成储备任务,储备粮含原粮、食用植物油等品类,原粮需达国家三等及以上标准,成品粮大米达二级及以上标准,食用油符合国家相应标准,从源头把控储备粮质量。

储存管理规范:以公开择优原则确定承储企业,明确承储企业的资质条件,如仓库、罐容规模、设施设备、专业人员等要求;要求承储企业对储备粮单独储存、建账,落实 “一符、三专、四落实”,严禁各类违规操作,并建立质量安全档案,按规定开展入库、储存、出库质量检验。

轮换管理要求:实行均衡轮换制度,籼稻谷每3年、食用植物油每2年轮换一次,承储企业提报计划后由相关部门下达并实施;轮换原则上同量同品种同仓位,轮空期一般不超4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2个月且延长期无保管费补贴,轮换主要通过公开交易平台进行。

动用管理规则:制定动用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明确市场供应异常、重大灾害等动用情形,动用方案由区发改局会同财政局制定并报区政府批准,紧急情况下区政府可直接下达动用命令,动用价差收入上缴财政、亏损由财政核实补贴。

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贷款利息据实补贴,保管费按品类实行定额包干,轮换价差补贴分情况据实或定额补贴;入库成本由相关部门核定且不得擅自变更,信贷资金实行库贷挂钩、封闭运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损失按成因分财政核销和企业自行承担两类。

监管与法律责任:区发改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明确承储企业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限期改正、追回补贴、取消承储资格等,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同时对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行为设定追责条款,违反本办法的统一依据省级办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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