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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10913
  • 信息分类:
  • 一问一答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31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名  称:
  • 【一问一答】关于《云岩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一问一答】关于《云岩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解读
来源:云岩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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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文件起草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的总体要求,聚焦巡视巡察、审计、集中整治指出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健全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管理,有效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资产配置水平,全面提升资产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问:文件制定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2〕18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2号)《市财政局印发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筑财资〔2024〕77号)制定本文件。

问:国有资产配置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应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相适应,从严控制,能通过调剂解决的,原则上不重新购置。

问:国有资产按什么标准进行配置?

答:办公设备、家具等通用资产配置标准,参照《关于更新和调整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黔财资〔2016〕16号)文件执行;专用设备按照行业管理标准进行配置,若无配置标准的,应当从严控制,合理配置;土地、办公用房、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确需对外租用办公用房的按照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有关制度执行。

问:如何制定并执行国有资产年度配置计划?

答: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应按年度编制资产配置计划,根据人员编制、业务需求、资产存量、资产配置情况编制下一年度资产配置计划,按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执行。

问:国有资产在使用和管理方面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是国有资产使用的方式。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方式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国有资产用于对外投资或者设立营利性组织,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方式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二是国有资产使用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对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共享的国有资产,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后可出租、出借,但不得以无偿方式出借给个人和非国有单位使用。三是国有资产出租的要求。出租应当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必要时采取评估方式确定出租价格,严格控制非公开协议方式,每期合同期限不超过5年,存在出租资产体量较大且承租方前期投入较多等特殊情形的,经区财政局审批后每期最长不超过10年。四是国有资产使用及处置收入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收入,可扣除税金、资产评估费等相关费用后,按规定及时缴入区级国库。五是国有资产使用审批权限。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的使用由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牵头审批,土地使用权使用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审批手续,保障性住房的使用由区住建局办理审批,对外授权有偿使用数据资产需报区大数据局审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需按程序审批到区人民政府,除上述情形外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使用,按程序报区财政局审批后执行。

问: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方面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答:一是国有资产处置情形。存在因技术原因确需淘汰或者无法维修、无维修价值的资产,涉及盘亏等非正常损失的,因单位分立、合并、改制等关系改变或者进行重大改革的,已超过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应当予以处置。二是国有资产处置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共有四种情形,第一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转让评估价值500万元及以上的国有资产,第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到企业,第三区属事业单位转让对外投资股权使国家失去控股地位的情形,第四房屋及构筑物、土地使用权、重大设施设备等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若涉及到公务用车处置,需报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审批;其余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均由区财政局审批。三是国有资产处置方式。以市场化方式转让国有资产的,应当通过相关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以公开竞争方式进行,严格控制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拍卖、置换国有资产的,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确定底价的参考依据,意向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90%的,需重新审批确认后交易。四是资产损失追责认定。行政事业单位发生国有资产损失的,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并查明原因,进行责任认定,经批准核销的资产损失,实行“账销案存”管理,单位仍有追偿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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